关于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建立个人会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作者:监理协会      来源:      浏览:

关于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建立个人会员制度的通知

2016-02-26 

浙建监协[2016]05

各监理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建立个人会员制度的通知》(中建监协[2015]78号)的精神,我会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委托对个人会员提供服务。现就有关个人会员申请、服务、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可以自愿申请加入(详见附件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二、入会程序

       120161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www.caec-china.org.cn)进入个人会员专区;

       2、企业进行管理,对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点击上报,最后将盖好公章的汇总表送交到各市地协会。

       3、各市地协会每月25号将本市企业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汇总后统一上报到省监理协会;

       4、省监理协会根据各市地交上来的汇总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点击上报,并将盖好公章的汇总表上交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5、各企业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或者浙江省监理协会网站公布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网上缴费。

       6、经过缴费确认就可以打印会员证书,并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和考试。

       (详见附件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程序、附件三: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个人会员每一年度缴纳的会费是300元。每一年度可以免费学习48个学时。个人会员也可以连续缴纳两年或者三年的会费,则可以免费学习96个学时或者144个学时。

       (详见附件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与缴费办法)

       四、其他事项

       1、该项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委托设区市监理协会进行办理,各市监理协会应根据本文件执行。

       2、各监理企业应合理安排个人入会时间,提前完成该项工作,避免造成不能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而影响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逾期注册、重新注册等工作。

       建议201610月前到期的人员马上进行申请入会工作,尽快完成学习。

       3、该项工作的负责人为孙颖、胡鸿民,联系电话为8195626181956265

       4、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714室。

 

 

附件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附件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附件三: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流程图

附件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与缴费办法

附件五:个人会员入会实例操作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20160224